转发学校关于征集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开展,培养具有创新素质的创业型人才,经研究,现再次面向全校学生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大创园”)。本次征集项目主要入驻仓前校区大创园,其中下沙校区大创园拟征集一个快递收发服务项目(快递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及其团队。
二、项目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在校大学生经营;
2.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3.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不接受餐饮、娱乐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填写《情侣自拍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于2015年5月5日下午前交至学院学工办苏老师处(电子稿)。
2、学院推荐。学院将按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递交的申报表,评审项目可行性,重点推荐1至2个项目。
四、评审、入驻程序
1.学校就创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审核,确定入驻项目。
2.入驻前签订《情侣自拍 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团队入驻协议书》、《情侣自拍 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大创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项目支持
1.免除入驻期间房租,提供基本的办公桌椅
2.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择优配备创业导师
3.提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办理等咨询
4.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介成熟的创业项目入驻杭州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六、其他说明
1.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大创园得到培育孵化,每个项目在负责人毕业后一年内必须搬离创业园;
2.项目入驻期间须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创业孵化中心的管理,爱护公共设施。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3.项目入驻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电费等)由创业团队承担;
4.项目入驻期间应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它方,一旦发现,将立即收回商铺。
申报请于2015年5月5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创业项目申报表、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15652@qq.com。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28867066、13600545457。
经管学院学工办
2015年4月30日